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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莆田市东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组织评审东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的申请,我局于2009年8月14日在莆田市主持召开“莆田市东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论证”评审会,经专家论证评审和我局审查,拟上报作为东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3日,若在公示期内对修改方案有异议的,请向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附:莆田市东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 联系部门: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 联系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5号楼 联系人:晏礼廷 电话:0594-2681380 附件:莆田市东吴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 (1)调整功能区 ①将“省道201东吴段路堤工程预留区”调整为“省道201东吴段路堤工程用海区”。调整理由主要是省道201东吴段路堤工程已于2007年完工,原定位为预留区已不合适。 (2)撤消海洋功能区 ①撤消“东吴限养区” 撤销理由主要是湄洲湾海域主导功能定位为港口航运和临港工业,随着东吴作业区1#~3#、东1、东2泊位开工建设以及今后湄洲岛跨海大桥建设,其养殖功能与海域主导功能存在冲突。 ②撤消“山亭乡西南海岸防侵蚀区” 撤销理由主要是随着省道201东吴路堤段完工后,海堤内侧海岸防侵蚀区功能已大大弱化,同时,随着东吴临港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其防侵蚀区功能也将消失。 ③撤消“东吴围海养殖预留区” 鉴于东吴临港工业园区今后的开发建设主要将围绕港区建设和石化产业建设进行。港区后方堆场、物流园区以及东吴石化基地将征用其海域,其作为围海养殖的功能将消失。 (3)保留海洋功能区 ①保留“进出东吴港区5万吨支航道区”、“东吴港口区”、“东吴排污预留区”、“湄洲湾东面湾口航道区”、“湄洲岛海底输水管道区”和“湄洲岛跨海通道预留区”,其面积、位置、形状不变。 ②保留“东吴其它工程用海预留区” 根据莆田市修测岸线,对其面积和形状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到东吴石化基地和东吴临港工业园区用海性质基本一致,将原区划的“东吴围海养殖预留区”的面积并入“东吴其它工程用海预留区”。区划面积为772.5公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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