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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渔业安全体系。建立莆田市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启动市、县区两级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渔业安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统一、高效、协调”的渔业安全救助体系。
2、完善渔港建设体系。重点推进秀屿石城一级渔港和仙游辉煌、湄洲东蔡两个二级渔港项目的实施,密切跟踪项目进度,严格施工质量管理,努力改善渔船停泊、避风条件,切实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3、构建渔船管理体系。完善全市渔业船舶数据库,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动态管理,并与公安边防共建乡镇渔业船舶管理站,组织开展全市性渔船安全联合检查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提高渔业防抗台风能力。
4、营造灾害预警体系
加大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大湾海洋环境监测力度,着力开展全市1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测监控工作,通过增加监测点和提高监测频率,密切跟踪全市主要养殖区的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监测结果,并及时向用海单位和广大渔民发布海水水质监测预报信息。充分发挥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综合实验室的功能,做好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和主要养殖品种病害防治预测报工作,并加强对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和春夏之交织纹螺的预警预报,确保上市水产品药残超标检出率控制在4.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超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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