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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9日,福建省政颁文确认该省89条海河分界线(闽政文12号),并责成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省政府的名义设立海河分界线界桩。
据了解,早在2003年福建省就率先全国组织开展了全省9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入海河流的分界线的勘定,2004年初工作全面完成,并形成了“福建省海河分界成果”。由于个别部门对部分海河管理分界线提出不同看法,省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本着“三稳定,小调整,尊重地方政府意见”的原则,再次进行调研,反复论证。省政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结合管理现状,作出最后决定。 海河分界线划定后管理实践证明,海河划界解决了由于入海河口区域有关部门管理线不清,管理职责不明造成的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等长期以来想解决又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入海河口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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