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市局风貌 政务服务 海洋管理 渔业管理 行政执法 科普之窗 商贸平台 网上办公 县区风采 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11:42:10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四章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五章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七章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市政府五号楼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97547 E-mail:phy1@yahoo.cn
    Copyright © 2007-2010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www.ph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