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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海域使用动态监测中心项目已经通过国家海洋局的现场检查,以海办字[2007]127号文批准莆田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为共建执行单位,筹建方案已通过省海域使用动态监测中心批准。
(2)兴化湾保洁项目已完成上半年现状调查检测,每月开展检测项目33个并上报省监测中心汇总。
(3)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建设逐步完善,完成了“三合一”项目仪器的接收和安装调试工作。
(4)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首次在我市秀屿区东埔镇首次举行联发6万吨级修造船厂项目、新港5千吨级多用途码头及预制厂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听证会。
(5)进一步落实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建新港建设有限公司5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及预制厂、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6万吨级修造船厂等海洋工程项目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业主实施跟踪监测。
(6)围绕破解海洋环保难题,重视陆源污染物排海问题,加强对1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和3大湾的监测和整治工作。
(7)运用福建省养殖容量成果和《莆田市浅海、滩涂养殖专项规划》,合理调整养殖布局,指导养殖业者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切实改变渔业自身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8)建立巡航机制,加强近岸海域巡查工作,全面清理非法围填海、非法电毒炸鱼和违规倾废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9)在全市首次开展“海漂垃圾”整治活动,成立海上保洁队,出海打捞湄洲岛宫下码头港区2平方公里海域内的垃圾漂浮物等,保护海洋景观和近岸生态环境;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湄洲岛九宝澜旅游渡假区开展海漂垃圾监测。
(10)认真做好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统计工作,定期在《湄洲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按时发布《莆田市2006年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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