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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切实抓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迅速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严肃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做到“四结合”:
1、结合目前开展的“提高四种能力,践行八个作风,发挥骨干作用”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统筹安排好目前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规定》认真检查,仔细查找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真正解决问题,真正取得实效。
2、结合《规定》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党支部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安排,明确政策界限,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市纪委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全局45位党员干部都能认真对照检查《规定》所列的禁止行为,自觉按时限要求填写自查报告表。
3、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和局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的某些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结合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我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规定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省局部署廉政建设任务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促进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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