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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是我区推进海域使用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依据《物权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进行,分宣传部署、全面普查、依法登记、专项执法、检查验收五个阶段开展。此项工作涉及用海物权,事关渔民群众切实利益,但养殖用海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我区下一步将做到“四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普查到位、登记到位、查处到位,同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养殖用海管理“四个长效机制”即: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长效的保障机制、长效的普查机制、长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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