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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一百个示范县之一,一年多来,认真按照2005年11月召开的“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乡镇成立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乡镇两级“示范活动”实施方案,争取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加强软硬件建设;二是完善基层海域管理体制,首家探索建立乡镇海洋与渔业站,在全国得到推广;三是深入开展海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邀省局法规处专家来区作“海域法”专题讲座,各乡镇也以会代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四是认真落实“海域法”规定的三项基本制度的实施工作,修编海域功能区划,已确权发证320宗,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215万元;五是积极探索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抵押登记,在省内属前二家,市内第一家。已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抵押登记27宗,抵押贷款1215万元。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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