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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防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7 10:47:42

    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防范,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航行中应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熟练掌握互见中的各类操纵和警告信号(包括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以便相互识别船舶的存在、种类、大小、动态、工作性质和操纵意图等。

    二、在作业、锚泊或航行的情况下驾驶室内必须由持相应适任证书的人员值班,保持正规了望;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加派值班人员环视周围,以便及早发现并辨清来船动态,及时果断采取相应的避碰措施。

    三、渔船航行、作业或锚泊时应避开商船习惯航线,因客观情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保持高度戒备。不得在通航分道水域锚泊或从事捕捞作业。在穿越通航分道水域前,应密切观察该水域内船舶动向,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和与分道内船体总流向成90°的角度穿越。任何渔船都要把该水域当成是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多发水域,穿越中,船长必须亲自值班。在通航分道水域端部附近作业的渔船,更应高度警惕,密切注意进出通航分道水域的船舶动向,以免影响进出分道船舶的航行,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四、充分考虑商船的避让难度:商船盲区大,长度大于200的商船(特别是集装箱船),其盲区可达0.30.5海里;旋回直径大,一般为船长的57倍,反向横移距离远;舵效差,在一般情况下,从下令转舵到应舵后,仍能直航12倍船长;惯性大,冲程远,一艘万吨级货轮,满载正常航行中,从14节常速、快倒车至停船,需时810分钟,淌航航程最大可达1.7海里;因此,航行或作业中的渔船应避免进入商船盲区,同时应积极配合商船进行避让,航行中渔船如处于让路状态,应尽早、大幅度、大距离避让,直到让清。

    五、正确测绘和判断商船的航向和航速,绝不允许抢商船的船艏航行。商船体积大,航行中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在等同航速的情况下,目测总认为大船跑得慢,小船跑得快。由于这种错觉,致使许多渔船值班驾驶员作出了抢航商船船艏的错误行动,酿成了船毁人亡的惨剧。因此,在不经过精确测绘和判断的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抢商船的船艏航行。

六、若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自救与互救。当形成紧迫危险局面时,驾值人员和船员务必要保持清醒,切忌慌乱;在采取果断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记住肇事船舶名号、船籍港、烟囱标记,外观特征、驶离方向等。同时按船载预警终端报警按钮或拨打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2395求救。此外,渔船间应建立和完善编队生产制度,编队渔船间应加强联络,一旦遇险才能及时发现并迅速救援。

 

(渔业生产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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