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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08年度海洋伏季休渔的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15:55:00

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做好2008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5112时至716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

6112时至81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作业。

61612时至91612时,北纬2630分以北我省海域;6112时至8112时,北纬2630分以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帆张网作业。

 

(执法支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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