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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南日、石城、山乐 屿、三江口等重点养殖区的15个站位海湾实施高频率、多要素、多站点的监测, 分析评价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湄州日报》上定期发布水质状况。(2)落实对全市5个重点涉海工程的监管任务,以掌握、了解并及时纠正、减轻涉海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损害;积极做好使用海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确保新建的海洋与海岸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率达到100%。(3) 与环保、建设等部门联合在海滨和部分近岸海域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启动省定湄洲岛轮渡港区和市定石城一级渔港海漂垃圾整治示范工程。(4)切实净化渔业用海环境,实施石城网箱养殖集中区和鲍鱼育苗场的生产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以兴化湾为试点,逐步建立全市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海湾污染问题。(6)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在湄洲岛海湾等重要海域采取种植红树林等措施开展污染整治和修复,在湄洲海区建立2个无居民海岛保护区并实施全封闭管理,并利用世行贷款2000万美元,启动湄洲岛渔业生态岛7个功能区建设。
(局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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