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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海渔[2006]19号
各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为重新明确局领导、副调研员和执法支队领导的工作职责范围,便于联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处级人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1、张文发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2、黄德元副局长:分管海域使用管理、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具体单位包括局海洋管理科、局资源环境保护科(市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3、林金顺副局长:分管渔业开发管理、渔业安全生产、行政后勤服务、计生综治与平安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单位包括局渔业生产科、局办公室、市海洋生物技术研究所。
4、苏美琼副局长:分管海洋与渔业执法、行业发展计划、专业政策法规、水产国有企业工作,具体单位包括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局计划法规科、市水产冷冻厂、市水产养殖公司。
5、林金祥副调研员:分管机关党建、行业发展课题调研和工会、老干部工作。
6、陈惠霞副调研员:分管渔业科技外经、渔业加工流通、水产品质量监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具体单位包括局经济科技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7、黄玉枝支队长、李雷声政委、蔡国镇副处级领导:负责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局长、副局长、副调研员,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政委、副处级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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