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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切实掌握用海项目的海洋环境状况,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海洋与渔业局协同市海洋与渔业局一行10人于9月25日对全市范围内重点用海项目开展海洋环境监督检查。据统计,我市有重点海洋工程项目5个。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用海项目是否按照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核(核准)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先围后填、环保设施、环保措施、跟踪监测及“三同时”等规定;监督检查用海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是否存在污染海洋的状况;监督检查用海的项目是否符合海域使用权证书规定的位置、用海类型和用海性质。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临海工业迅猛崛起,港口数量不断增加,水产养殖业规模日益扩大,人们对海洋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数量与面积也逐年增大,但是,伴随而至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越发严重。基于这个现状,检查组冒酷暑、顶烈日到秀屿区、湄洲湾北岸等地逐一检查用海项目。每到一处,都认真核实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深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仔细查看海洋环境现状,严格监测项目周边的海水质量。对于存在问题的海洋工程项目,由审批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本次监督检查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具体措施,对加强我市海洋环保依法行政、强化海洋资源开发活动者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郑建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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