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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办)行政主管部门:
机动渔船实行油价补贴政策,这是国家对渔业和渔民最大的扶持政策,关系到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渔区社会稳定、安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根据闽财明电[2008]7号《关于开展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了迎接财政部等国家六部委(局)对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将对各县(区)2008年燃油发放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2、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和兑付情况。
3、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手续是否完整,有无挪用、截留、多报、少报、超范围、节余油价补贴现象,补贴的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4、落实省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中廉政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07]375号)情况;在油价补贴中处理群众意见和举报的情况;在防止虚报冒领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经核实制止多少渔船虚报冒领油价补贴,金额多少。
5、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兑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检查办法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 9月24日——9月28日为自查阶段,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2008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兑付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10月8日为抽查阶段,我们将组织由副局长带队的督查组,分别到各县(区)进行督查,督查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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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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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月8日上午 |
秀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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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月8日下午 |
北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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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9日上午 |
湄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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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月9日下午 |
涵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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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月10日上午 |
城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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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10日下午 |
荔城 |
三、检查要求
1、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协作,认真检查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抓紧整改,促进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把补贴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
2、积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督查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工作方便,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油价 补贴 通知
抄 送:市纪委,存档。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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