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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荣获“平安单位”称号
【字体: 】【【发布时间:2011-05-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关闭

日前,莆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2010年度综治平安工作先进单位,我局被中共莆田市委、市政府评为莆田市2010年度二类“平安单位”,平安建设比2009年度的三类“平安单位”上了一个层次。

    近年来,我局主动把“平安海渔”融入“平安莆田”总体规划之中,积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打得狠、防得牢、管得严,控得住、教得好、建得全”为基本要求,持续不断地开展“平安海渔” 创建活动;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切实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着力健全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认真履行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管海治渔,及时化解用海矛盾纠纷,持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构建海洋与渔业大平安格局,为助推“宜居港城”建设保驾护航。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培育工作亮点,巩固工作成果,力争平安建设成效再上新的层次。

 

(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