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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2日,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在原有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省级2011年度渔业救灾资金实行网上网下“双公示”,把好廉政关口,确保救灾惠渔资金有序、科学发放。
据介绍,经由受灾单位申请,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受灾补助申请单位,开展实地核查。经初步调查研究,拟按受灾损失程度,分别给予区金练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区旺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区海带育苗室等8家单位一定资金补助,并对补助单位实行“双公示”。此次“双公示”,主要是指,在公司或合作社所在地乡镇公示栏实行上墙公示,并在区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区纪检监察网强农惠农资金专栏实行线上公示,明确公示期、监督电话。
这是该区海洋与渔业局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办事流程,落实防控措施以来的又一次“阳光运作”,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更加“透明”。下一步,该区将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情况下,随文件下达全部20万元省级渔业救灾补助资金,确保救灾款发放到位。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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