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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强化养殖用药监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莆海渔[2012]1号)文件的精神,该县组织县海洋与渔业执法、水技等相关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先后多次深入水产养殖单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抽检。
“两节”期间我县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看了养殖单位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和持证等情况。元月12日,市、县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抽取鲢鱼、鳙鱼2个成品鱼样品,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环境监测站检测水产品药物残留。
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水产品生产与经营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和整顿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水产品,切实保障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
(仙游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肖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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